马强律师亲办案例
沈阳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在二审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
来源:马强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9-08
浏览量:594

案情简介

本律师受沈阳某公司的委托,代理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诉案,其员工在从事驾驶工作的过程中,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受伤,三处伤残评定级别分别为六级、八级、九级,沈阳某保险公司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,一审法院有误之处: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沈阳某公司承担。

上诉判决结果:

变更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律师心语:

本律师代理此案虽胜诉,但有很多话想对当事人讲,有些基层法院法官,主观臆断,法律知识不精,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和时间上的损失 ,如果在一审法院就请专业的律师来代理案件,将法条和证据都给法庭提供,就不会产生二审,相应在经济和时间问题上都会节省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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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强律师主任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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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马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01*********3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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